北京回收报废车中心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10-53605156
电话:13126723739
地址:北京市内均有报废点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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