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办理汽车报废需要携带哪些材料?-北京汽车报废流程
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就已经不能再继续上路了,这时汽车所有人就需要将汽车送至车管所指定的汽车报废解体厂办理报废。汽车报废解体厂会在7-10个工作日左右将汽车报废完成,并将《机动车注销证明》等报废手续通过邮寄的方式给到车主。但是在办理汽车报废之前,汽车所有人需要向汽车报废解体厂提供相应的材料,下面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具体有哪些材料吧。
北京汽车报废需要的材料
1、机动车行驶证;
2、机动车登记证;
3、车辆牌照;
4、单位车辆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个人车辆车主携带本人的身份证;
6、事故车辆证明材料;
7、单位车辆在“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和“报_废汽车证明”上加盖公章(与行驶证户名一致),个人车辆车主人签字。
北京汽车报废流程
1、机动车所有人持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到机动车解体厂业务部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到牌证管理岗等候通知收费,收车牌;
3、登记受理岗申请,对已达报废年限的车辆开具《汽车报废通知书》。对未达到报废年限的机动车,经机动车查验岗认定,符合汽车报废标准,核发《汽车报废通知单》;
4、车主持《通知书》自行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回收企业将车辆送交解体;
5、回收企业经查验《通知书》后将车辆解体并照相。要求发动机与车辆分离,发动机的缸体应打破,车架(底盘)要割断;
6、车主持《变更表》、《XX省更新汽车技术鉴定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及车辆解体照片,经机动车查验岗核对并签字,回收牌证,按规定上报审批,办理报废登记。